城厢区4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示范项目朝阳水库招标公告

城厢区4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示范项目朝阳水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厢区4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示范项目(朝阳水库)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华亭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华亭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新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2)工程建设规模:约23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12月4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gcztb/)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当日公对公转账至业主指定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会议室302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媒介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华亭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138*****516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189*****378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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