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招标公告
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H-*******一. 招标条件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2017年,吉林石化公司生产过程中预计产生约7.2万吨无综合利用价值的工业固体废物,需要委托具备固体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焚烧或者堆埋处置。本项目分四个标段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第三标段:针对2017年1月-3月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供排水车间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约3000吨炼油污水处理污泥,实际处理数量以吉林石化公司确认的检斤量为准。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服务商; 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中需包括HW08(251-003-08)类废物;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处置单位须负责运输(报价中处置费和运输费需分开);6、处置单位须负责运输,处置单位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废物类别;7、服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1-21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1-25 17:00:00.0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以邮件形式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附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包括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3.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4.《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5.《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和《投标温馨提示》。2、招标文件每套售 1000 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FW-0041(3)招标文件”。3、请认真阅读附件“营改增重要提示”,须填写附件“投标人开票信息表”。4.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 现金购买标书。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2-12 09:30:00.0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1楼),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76000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机构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FW-004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开标时间: 2016-12-12 09:30:00.0 开标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1楼)
地址: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1楼) 邮编: 132021
联系人: 郑晨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jh_zbfs3@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户名: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 账号: 080 2212 0090 0000 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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