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淮安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淮安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项目S327-CZQYH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公路〔2023〕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交公路〔2023〕3号)和《关于印发淮安市普通公路“苏式养护”品牌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淮交办〔2023〕38号)规定,淮安市长周期养护试点路段选定S327(K71+934~K111+110)及S327(K120+479~K133+728),共计52.425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试点路段内共存在桥梁18座,涵洞222道,项目实施周期为5年,即2025~2029年。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即S327-CZQYH标段。本次淮安市长周期养护承包内容主要包括上述试点路段的日常养护和养护专项工程。日常养护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绿化日常保养以及日常维修相关内容;养护专项工程主要包括路面的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具体实施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缺陷责任期:养护专项工程缺陷责任期以实际交(竣)工之日起计算12个月,日常养护(小修工程)缺陷责任期以各项维修工程的完工之日起计算6个月。

2.5本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6220.2万元(含暂列金额),其中养护专项工程建安费约为4214万元,日常养护建安费约为1645.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条件要求:

须同时满足以下a、b条件:

a、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省道建设工程或路面预防性、功能性、结构性修复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

b、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里程不少于30公里国省道公路日常养护或小修保养工程项目(至少包含路基或路面)。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C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省道建设工程或路面预防性、功能性、结构性修复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省道建设工程或路面预防性、功能性、结构性修复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②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206元/标段。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淮安市淮海北路75号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517-********(8002)、137*****771

传 真:0517-********

电子邮箱:jsdingjun@126.com

8. 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2月4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4时0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14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15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秦先生、赵先生

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75号

电话:0517-********137*****771

E-mail:jsdingjun@126.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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