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证照管理柜采购公告

智能证照管理柜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C********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国际部(国际教育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智能证照管理柜。

【迅采公告特别提示】
1、自2024年1月1日起签署的成交合同需采用采购方提供的统一模板(货物类),合同模板可在报名后响应时在系统内预览,供应商提交响应材料即表明认可采用统一模板并已认真阅读其中的所有条款★★★。
2、所有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支撑材料均须加盖红色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为黑色复印件、加盖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的均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如货物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不一致的,响应佐证材料可仅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且保障售后服务能力。不得仅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并视为无效响应,可同时加盖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公章。
4、所有响应供应商如对于已发布的迅采公告中的技术参数、服务需求、公告附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请在响应前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或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除家具以外的货物类与服务类项目)
5、由于家具类项目较为特殊、如本项目为家具类项目,响应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响应前主动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充分了解项目相关需求,必要时采购需求联系人可要求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现场实地踏勘或测量等。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家具类项目)
6、如本迅采项目需求文件中提到公告附件的,供应商需要先在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报名本项目后,可在本项目的响应界面查询并下载其公告附件。
7、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供应商所提交的仪器设备清单中不得包含有最新版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若有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8、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所采购的仪器设备均为国产设备,无进口设备。如供应商提交响应的仪器设备包含有进口设备的,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无论该设备现在何处,需要经过海关清关结算的均判定为进口设备)。
9、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材料均须为中文文件,若原为外文说明书等佐证材料的,供应商需要同时附上中文翻译件。如供应商仅提交外文响应文件的,该指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0、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均需要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否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提前泄露项目信息并严肃处理。(若本项目非第一次公告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以本公告为准,不得直接使用往期落款日期的响应文件)。
11、供应商响应时的响应操作、响应说明、加盖公章的附件证明须保持完全一致。
12、本项目若由采购代理机构承办的,项目服务费需要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计费依据与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信息详见本公告下方内容。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XC********项目名称:智能证照管理柜 预算金额:******
第一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2024-11-27 17:00:00 ~ 2024-12-02 17:00:00
第二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2024-12-02 17:00:00 ~ 2024-12-05 17:00:00(如有)
(以上海大学采招办官网首页各项目显示的倒计时截止时间为准,如第一轮已完成响应提交的,无需在第二轮重复提交)
交货期:7日 交货地点:一站式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需求联系人:戎艳 联系电话:139*****72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凤妃联系电话:021-********-116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
采招办监督员:谢金印 监督电话:********
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设备名称 参考品牌 规格配置 明细预算(人民币/元)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智能证照管理柜 机型 智能证照保管柜外设支持 触摸屏、二代身份证识别、条码枪、非接触读写器证照管理机容量 ≧1900本/张证照设备配置要求 内存≧4 GB;硬盘≧250GB;网卡:10/100M以太网卡显示器要求 尺寸:≧15寸;分辨率≧1280×720;≦10ms的响应时间 ****** 1 ******
技术参数
参数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评分等级 参数说明
不翻页证照信息读取 核心指标 投标产品须具备不翻页直接读取证照自带芯片信息存本技术,提供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供应商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2023版因公出国(境)证照存取检测报告 核心指标 投标产品须提供第三方设备检测报告,报告明确支持2023版因公普通护照和因公港澳通行证自动存取;(供应商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 核心指标 投标产品整机须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供应商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国密算法 核心指标 投标产品的硬件密码模块支持国密算法;硬件设备与后台管理软件交换数据采用国密对称密钥加密,且工作密钥须集中管理,须提供认证证书;(供应商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信创要求 核心指标 投标产品操作系统、数据库支持信创,核心零部件采用国产化硬件,自带软件能在信创环境中稳定运行,确保存证人的信息安全可控,须提供所投产品和自带软件信创操作系统和数据库适配证明;(供应商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硬件要求 非核心指标 1.工控机配置:内存>=4 GB;硬盘>=250GB;网卡:10/100M以太网卡;2.因公证照存储容量≥1900本;3.设备尺寸:长×宽×高≤1220MM×780MM×1960MM;4.证照阅读器支持ICAO9303标准证件、签证等旅行证件的图像采集与信息识别,包含机读码和其他版面信息,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5.设备有相应措施保护所存入的证件不受到损坏,未遭物理破坏的任何情况下,均可通过钥匙开启柜体,取存证照;6.防火性能良好,使用阻燃材料;7.停电后,设备自动告警并持续运行10分钟以上;8.全封闭式管理:双物理锁安全设计;(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设备端软件功能 非核心指标 1.支持自动盘点功能,后台系统发送指令,自动盘点所有在库证照,要求实时显示当前盘点的证件号,并与软件系统中信息比对是否一致;2.教职工可自行放入证件,设备接取到证件后,自动读取当前证件信息,识别证件的真伪,如所存证件与存证指令相同,即将证件存入,存证完成后,设备通过接口服务通知系统证件存入的设备与位置;如证件信息不符,则将存入的证件退出;3.具备存入领取功能检验功能:管理员用户身份信息验证通过后,可支持单本或批量存入证照,也可支持单个或批量领取证照;当领取人身份信息验证通过后,可将待领取的证照由出证口送出;存入或领取过程中无需对电子证照进行翻页读取;4.具备证照数量清点功能检验功能:可对占用存放位置的证照数量进行清点;5.具备证照盘点功能检验功能:可通过读取信息方式对已存入的证照进行盘点,并显示相应的盘点信息。(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后台软件功能 非核心指标 1.管理员可管理系统中可控制证照柜的所有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维护存取证照的授权名单、查看、导入及导出存取证照的基本信息、存取记录,对逾期管理进行操作;2.系统中所有设备存取记录可以excel格式导出;3.与学校的外事系统等有关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在教职工线上完成审批后,可由管理员对审批结果进行操作,添加允许取证的操作指令,并生成相关取件码,教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或输入取件码后方可领取;4.系统应在添加取证指令时,即指定归还的最后期限,归还期限可自主设置归还日期。在距离归还截止日期剩余2个工作日时,可以发邮件或短信提醒教职工按时归还,并提示系统管理员,提示语的模板可由系统管理员添加;5.已到归还截止日期当天,可以发邮件或短信提醒教职工本人和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并提示系统管理员;6.系统应能分部门创建管理员角色,按照不同职能创建不同的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角色,并设置一个系统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维护相关角色;7.后台管理软件功能,后台管理软件具有查询、清点、盘点、统计、参数、用户管理等功能。(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资质要求
要求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要求说明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信用中国证明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商务要求
要求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要求说明 评分内容
ISO9001、ISO*****或ISO*****资质认证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C证书 需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和生产企业必须是同一实际控制人。(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同类业绩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上海地区外事自办单位因公护照管理同类业绩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名称、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
培训计划 1.维修响应时间: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对用户的服务要求做出响应,一般问题在4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否则卖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2.厂商需提供迅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质保期外,需提供设备使用期限内的保障性服务,以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3.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有专业工程师现场提供一次系统的使用培训服务,直至采购人相关人员熟练掌握为止。
质保期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1年。 1年2年3年及以上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5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50%
交货期 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货。

三、质量标准等要求(模板合同节选)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310*****401**********

户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4-11-27

项目编号:XC********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国际部(国际教育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智能证照管理柜。

【迅采公告特别提示】
1、自2024年1月1日起签署的成交合同需采用采购方提供的统一模板(货物类),合同模板可在报名后响应时在系统内预览,供应商提交响应材料即表明认可采用统一模板并已认真阅读其中的所有条款★★★。
2、所有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支撑材料均须加盖红色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为黑色复印件、加盖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的均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如货物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不一致的,响应佐证材料可仅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且保障售后服务能力。不得仅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并视为无效响应,可同时加盖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公章。
4、所有响应供应商如对于已发布的迅采公告中的技术参数、服务需求、公告附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请在响应前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或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除家具以外的货物类与服务类项目)
5、由于家具类项目较为特殊、如本项目为家具类项目,响应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响应前主动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充分了解项目相关需求,必要时采购需求联系人可要求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现场实地踏勘或测量等。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家具类项目)
6、如本迅采项目需求文件中提到公告附件的,供应商需要先在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报名本项目后,可在本项目的响应界面查询并下载其公告附件。
7、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供应商所提交的仪器设备清单中不得包含有最新版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若有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8、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所采购的仪器设备均为国产设备,无进口设备。如供应商提交响应的仪器设备包含有进口设备的,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无论该设备现在何处,需要经过海关清关结算的均判定为进口设备)。
9、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材料均须为中文文件,若原为外文说明书等佐证材料的,供应商需要同时附上中文翻译件。如供应商仅提交外文响应文件的,该指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0、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均需要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否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提前泄露项目信息并严肃处理。(若本项目非第一次公告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以本公告为准,不得直接使用往期落款日期的响应文件)。
11、供应商响应时的响应操作、响应说明、加盖公章的附件证明须保持完全一致。
12、本项目若由采购代理机构承办的,项目服务费需要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计费依据与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信息详见本公告下方内容。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XC********项目名称:智能证照管理柜 预算金额:******
第一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2024-11-27 17:00:00 ~ 2024-12-02 17:00:00
第二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2024-12-02 17:00:00 ~ 2024-12-05 17:00:00(如有)
(以上海大学采招办官网首页各项目显示的倒计时截止时间为准,如第一轮已完成响应提交的,无需在第二轮重复提交)
交货期:7日 交货地点:一站式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需求联系人:戎艳 联系电话:139*****72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凤妃联系电话:021-********-116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
采招办监督员:谢金印 监督电话:********
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设备名称 参考品牌 规格配置 明细预算(人民币/元)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智能证照管理柜 机型 智能证照保管柜外设支持 触摸屏、二代身份证识别、条码枪、非接触读写器证照管理机容量 ≧1900本/张证照设备配置要求 内存≧4 GB;硬盘≧250GB;网卡:10/100M以太网卡显示器要求 尺寸:≧15寸;分辨率≧1280×720;≦10ms的响应时间 ****** 1 ******
技术参数
参数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评分等级 参数说明
不翻页证照信息读取 核心指标 投标产品须具备不翻页直接读取证照自带芯片信息存本技术,提供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供应商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2023版因公出国(境)证照存取检测报告 核心指标 投标产品须提供第三方设备检测报告,报告明确支持2023版因公普通护照和因公港澳通行证自动存取;(供应商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 核心指标 投标产品整机须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供应商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国密算法 核心指标 投标产品的硬件密码模块支持国密算法;硬件设备与后台管理软件交换数据采用国密对称密钥加密,且工作密钥须集中管理,须提供认证证书;(供应商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信创要求 核心指标 投标产品操作系统、数据库支持信创,核心零部件采用国产化硬件,自带软件能在信创环境中稳定运行,确保存证人的信息安全可控,须提供所投产品和自带软件信创操作系统和数据库适配证明;(供应商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硬件要求 非核心指标 1.工控机配置:内存>=4 GB;硬盘>=250GB;网卡:10/100M以太网卡;2.因公证照存储容量≥1900本;3.设备尺寸:长×宽×高≤1220MM×780MM×1960MM;4.证照阅读器支持ICAO9303标准证件、签证等旅行证件的图像采集与信息识别,包含机读码和其他版面信息,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5.设备有相应措施保护所存入的证件不受到损坏,未遭物理破坏的任何情况下,均可通过钥匙开启柜体,取存证照;6.防火性能良好,使用阻燃材料;7.停电后,设备自动告警并持续运行10分钟以上;8.全封闭式管理:双物理锁安全设计;(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设备端软件功能 非核心指标 1.支持自动盘点功能,后台系统发送指令,自动盘点所有在库证照,要求实时显示当前盘点的证件号,并与软件系统中信息比对是否一致;2.教职工可自行放入证件,设备接取到证件后,自动读取当前证件信息,识别证件的真伪,如所存证件与存证指令相同,即将证件存入,存证完成后,设备通过接口服务通知系统证件存入的设备与位置;如证件信息不符,则将存入的证件退出;3.具备存入领取功能检验功能:管理员用户身份信息验证通过后,可支持单本或批量存入证照,也可支持单个或批量领取证照;当领取人身份信息验证通过后,可将待领取的证照由出证口送出;存入或领取过程中无需对电子证照进行翻页读取;4.具备证照数量清点功能检验功能:可对占用存放位置的证照数量进行清点;5.具备证照盘点功能检验功能:可通过读取信息方式对已存入的证照进行盘点,并显示相应的盘点信息。(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后台软件功能 非核心指标 1.管理员可管理系统中可控制证照柜的所有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维护存取证照的授权名单、查看、导入及导出存取证照的基本信息、存取记录,对逾期管理进行操作;2.系统中所有设备存取记录可以excel格式导出;3.与学校的外事系统等有关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在教职工线上完成审批后,可由管理员对审批结果进行操作,添加允许取证的操作指令,并生成相关取件码,教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或输入取件码后方可领取;4.系统应在添加取证指令时,即指定归还的最后期限,归还期限可自主设置归还日期。在距离归还截止日期剩余2个工作日时,可以发邮件或短信提醒教职工按时归还,并提示系统管理员,提示语的模板可由系统管理员添加;5.已到归还截止日期当天,可以发邮件或短信提醒教职工本人和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并提示系统管理员;6.系统应能分部门创建管理员角色,按照不同职能创建不同的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角色,并设置一个系统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维护相关角色;7.后台管理软件功能,后台管理软件具有查询、清点、盘点、统计、参数、用户管理等功能。(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资质要求
要求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要求说明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信用中国证明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商务要求
要求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要求说明 评分内容
ISO9001、ISO*****或ISO*****资质认证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C证书 需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和生产企业必须是同一实际控制人。(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同类业绩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上海地区外事自办单位因公护照管理同类业绩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名称、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
培训计划 1.维修响应时间: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对用户的服务要求做出响应,一般问题在4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立刻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否则卖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2.厂商需提供迅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质保期外,需提供设备使用期限内的保障性服务,以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3.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有专业工程师现场提供一次系统的使用培训服务,直至采购人相关人员熟练掌握为止。
质保期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1年。 1年2年3年及以上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5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50%
交货期 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货。

三、质量标准等要求(模板合同节选)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310*****401**********

户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4-11-27

本项目已过报名期限。 未注册单位请先 注册供应商库 ,注册成功并审核通过后才能报名。


信息来源:https://bidding.shu.edu.cn/sy/zbkscg_detail.jsp?wid=202411220027117941&gglx=KCGG&fl=A&lx=KCG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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