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垫江县桂溪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四期
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垫江县桂溪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四期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已由垫江县发改委以垫江发改委发〔2021〕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垫江县桂溪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四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整改明月大道(玉湖澜湾小区)塌陷雨污水管网约20米;盐井沟盛弗尔幼儿园河道污水管网及河床约30米;天香云锦小区车库入口处污水管网约100米;桂溪河等河道内砖砌污水检查井约20座;天圣制药厂外侧污水管网及收纳井;更换天宝寨处污水提升泵站;新建峡口村污水提升泵站1座和维修(更换)原污水处理提升泵站2座;新建垫中校门口对面主次管网约400米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7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 | 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二路215号10幢2层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艾楠 | 联系人: | 朱晓波 |
电子邮箱: | *********@qq.com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91*****377 | 联系电话: | 152*****94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垫江县桂溪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四期)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 820*****0000584-******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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