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补栽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苗木补栽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网上询比文件。 | 36,376.00 元 | 1(批) | 36,376.00 元 |
(一)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网上下载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
2.按时递交响应文件。
3.按时签到。
(五)开标地址: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301会议室(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35号)
(六)线下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8日北京时间10:00
(七)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8日北京时间10:30
(八)线下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8日北京时间10:30
1.中标供应商送货前需将所供苗木的实物图片提交到采购人处,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供货;若供应商提供的实物图片(包括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的部分苗木图片)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同类型实物图片直至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供货。
2.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前往苗圃进行实地考察,若采购人实地考察情况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实物图片一致,则中标供应商按实物图片进行供货。若采购人实地考察发现苗木与实物图片存在差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苗木后再进行供货。中标供应商拒不更换苗木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项目实施完毕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原有草坪(或灌木)废土除渣、苗木采购价、包装、运输、栽种、管护、管护期内死亡苗木补植、管理费、税费等一切保障项目实施完成的所有费用。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栽植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单位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70%。
(二)验收合格6个月且苗木成活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单位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三)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3%;
2.缴纳时间及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验收合格6个月且苗木成活后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质量保证金直接存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3.退还时间:管护期满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后办理返还手续(不计利息)。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标签: 苗木补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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