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大数据平台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大数据平台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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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数据处理服务 需求描述 构建集合“心理测评管理、线下心理咨询预约管理、学生网络咨询与管理系统、团体活动管理、心理约谈筛查管理、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管理”为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大数据平台。搭建学校“宿舍-班级-院系-学校”四级危机防控机制,夯实学校心理数据中心建设;搭建学校“九位一体”心理育人管理模式(包含学生测评、心理委员反馈、辅导员评估、咨询师评估、中心管理、危机出入库审批、学工部统筹、校领导决策、专家慕课课程为一体),体制健全、机制有效,可精准识别危机、合法有效地处理危机。 | 180,000.00 元 | 1(项) | 180,000.00 元 |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中心进行网上报名,线上报价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未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代理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系统上线运行(含完成安装、部署、数据迁移、培训、能自主运行)初验合格后学校支付中标金额的50%;系统稳定运行至2025年11月底且综合验收合格后学校支付中标金额的40%;售后免费服务期到后无售后质量问题,学校支付中标金额的10%。
(二)成交供应商每次收款时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因服务不善造成采购人财产和经济损失的,从当次合同费用中扣除相关损失的费用。
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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