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信息统计分析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信息统计分析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开展内外贸一体化信息统计分析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展内外贸一体化信息统计分析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受委托方接受委托任务后,通过走访、问卷、座谈会等方式,收集我省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我省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的意见建议,梳理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模式,协助收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各项任务举措落实情况,协助梳理各相关部门工作台账进展情况及试点工作经验总结。
(二)受委托方接受委托任务后,完成10个各具特色的典型企业案例分析,着眼于内外贸一体化的不同方面亮点,确保企业成效的真实性和分析的深入性,提出相关发展建议,每篇案例分析报告不少于4000字。
(三)受委托方接受委托任务后,完成5个有代表性的内外贸融合平台/产业集群案例分析,对开展内外贸融合发展相关举措及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梳理可复制推广的好做法,每篇案例分析报告不少于4000字。
(四)受委托方接受委托任务后,提供相关政策信息分析服务不少于5次,涉及内外贸一体化的最新动态、政策解读及趋势分析等,收集了解全国其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先进做法,梳理对我省开展试点工作可供借鉴的方面,分析“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发布后产生的政策效应,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制定优化相关政策提供参考,每篇信息专报件不少于1500字。
(五)项目期间内,受委托方服务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受委托方自行承担。项目涉及科技及商业秘密的,参与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守秘密,未经同意不得将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数据对外提供和发表。
三、项目预算
不高于15万元人民币
四、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比选报价要求。报价人可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进行供应商比选报价,报价单(详见附件1)上需注明单位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文件自行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供应商比选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
(二)供应商比选报价文件要求。
1.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比选报价单;
2.有效的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可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7:30。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建设处。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比选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三)本次供应商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详见附件2),综合评分材料和供应商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文件与报价文件一同密封递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超颖 0591-********,137*****850
附 件:1.供应商比选报价单
2.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福建省商务厅
2024年12月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