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莲庄镇卫生院宜阳县精神病医院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宜阳县莲庄镇卫生院宜阳县精神病医院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荣典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宜阳县莲庄镇卫生院(宜阳县精神病医院)的委托,对宜阳县莲庄镇卫生院(宜阳县精神病医院)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阳县莲庄镇卫生院(宜阳县精神病医院)显示屏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RD-2024-019号
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00元。
4、建设地点:宜阳县境内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宜阳县莲庄镇卫生院(宜阳县精神病医院)显示屏采购项目,位于洛阳市宜阳县莲庄镇。
5.1、主要施工内容为:
室内单色 LED显示屏(中药房)、室内单色LED显示屏(西药房)
会议室全彩 LED显示屏(P2.0)、一楼大厅全彩LED显示屏(P2.0)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宜阳县莲庄镇卫生院(宜阳县精神病医院)显示屏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5.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5.6质量标准:合格
5.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君河湾西北福昌路南。
3、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时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通过后,现场购买。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报名通过后,获取资料。
3、竞争性谈判资料:500 元/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君河湾西北福昌路南。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阳县莲庄镇卫生院(宜阳县精神病医院)
地址:宜阳县莲庄镇
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方式:131*****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荣典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福昌路天润富地步行街1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0*****100
河南省荣典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标签: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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