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黑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黑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CZX2024-HLJ-03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地震局,建设资金来自“黑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结余资金(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2.2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地震局、黑龙江省辖区内13个地级市、5个地震监测中心站(含子台)(具体地点以签订合同为准)
2.3建设规模:建设地震监测预报及震害防御专业设备提升工程,计划购置设备34台(套)。其中短周期地震仪(含数采及供电单元)15台(套),水位仪2台,水温仪2台,气象三要素观测仪2台,地电阻率仪(主机)1台,地电场仪(主机)1台,加速度计7台,测井设备1套,全站仪1套,天然电场勘探仪1套,地震采集系统1套,进一步强化地震现场异常核实能力,补充测震应急流动监测设备,完善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装备体系。
建设地震应急及业务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计划购置设备429台(套),其中地震预警前置一体机2台(套),预警终端20台,水化学设备备件及耗材1套,视频传输压缩盒200台(套),BDS授时模块200台,中心站太阳能储能系统5台(套),监测数据汇集管理及智慧化监控平台1套,进一步强化地震监测。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供正常使用。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为黑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能力提升项目,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检验调试、竣工验收、售后服务及其他必要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针对上述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32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对本次设备采购明细内的核心产品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开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9.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黑龙江省地震局纪检室
电 话:0451-********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地震局
地 址:哈尔滨鸿翔路24号
联 系 人:胡宝慧
联系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长江路388号会展银座3层
联 系 人:李思楠
电 话:0451-********(招标五部)
电子邮件:dclj007@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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