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函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新形势下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商务局招商综合协调科,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由单位提出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电话:0794-*******
邮箱:fzswzhk@163.com
邮编:******
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B座2楼B210室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抚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日
关于新形势下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构建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融合的定向招商体系,根据国家、江西省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聚焦主导产业,明确定向招商新赛道
(一)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以抚州高新区为核心辐射临川区、东乡区、黎川县等周边县(区),重点发展永磁电机、汽车电子、智能座舱、线控产品、皮革座椅等产业细分领域。聚焦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依托龙头链主企业,围绕家电、人形机器人、手术机器人、航空航天等领域,定向发展高端精密制造。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临川区、东乡区、黎川县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有色金属深加工。在抚州高新区、临川区、东乡区、崇仁县、金溪县等县(区)现有产业基础上,重点聚焦铜铝基新材料、超微细铜合金线、铝镁合金(镁合金)、汽车用铝合金锭及铜铝基终端应用等细分领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临川区、东乡区、崇仁县、金溪县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新能源新材料。在抚州高新区、东乡区、金溪县、崇仁县、乐安县、宜黄县、广昌县等县(区)现有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新能源锂(钠)电核心材料及终端产品、固态电池,磁性新材料,化工新材料,有机硅、聚烯烃及高端电子化学品等细分领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东乡区、金溪县、崇仁县、乐安县、宜黄县、广昌县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电子信息。在临川区、南城县、乐安县、南丰县、广昌县等县(区)现有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汽车电子、电子装备、新型显示、印制电路板、半导体、集成电路及元器件、移动智能终端、AI机器人精密零部件、数字文化、文化智造、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等细分领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旅局,临川区、南城县、乐安县、南丰县、广昌县人民政府)
(五)医药。在抚州高新区、东乡区、临川区、南城县、金溪县等县(区)现有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院内制剂、动物血液制品、宠物药、基因检测、中成药制造、缓释与控释制剂等现代制剂、高端精密医药器械、现代医药物流、原料药、高端医药中间体等细分领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东乡区、临川区、南城县、金溪县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
(六)绿色农林产品深加工。在临川区、资溪县、广昌县、南丰县、乐安县、黎川县、宜黄县、东临新区等县(区)现有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竹家居、竹纤维、竹基复合材料、以竹代塑、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食品、功能保健食品、代餐食品、果蔬饮料冻干食品及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等细分领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旅局、市工信局,临川区、资溪县、广昌县、南丰县、乐安县、黎川县、宜黄县人民政府,东临新区管委会)
(七)县(区)特色重点产业。各县(区)现有“1+1”首位主导产业已具备较好基础的,要加快助推产业向自动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基础较为薄弱的县(区),要紧紧围绕“2+4”产业,科学精准遴选较为适宜的细分赛道,迅速作出优化调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东临新区管委会)
二、创新招商模式,明确招商引资新路径
(八)强化链式招商。各县(区)围绕“2416”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建设情况,结合“1+1”首位主导产业发展情况,按照“有什么、缺什么、招什么”原则,制定产业链“四图五清单”,开展精准定向招商。研究链主骨干企业的供应链,聚焦其产业细分赛道,大力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推动供应链招商。支持企业开拓新市场,对开拓海外市场,及进入三个500强、上市公司、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供应链体系,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九)开展资本招商。坚持“以投促引,招投联动”,坚持政策性基金与市场化基金并重,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进行股权投资参与资本招商。鼓励通过“定向协议”招引上市公司落户,以“定增招商”方式推动上市公司募投项目落地,以“定向可转债”方式推动项目建设,助力企业并购重组。
市级层面,统筹考虑逐步增加市金控公司注册资本金,成立规模不少于10亿元的市场化产业引导母基金,结合各地实际推动遴选优质子基金合作机构,确实达到产投联动效应;县(区)层面,要积极主动与产业细分领域头部机构合作共建市场化子基金,并逐步组建专业基金团队;开发区层面,围绕“管委会+公司”改革要求,做强国有企业,确实开展好资本招商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金控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人行抚州市分行,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十)注重科技(人才)招商。依托省科创基金,大力招引科技创新主体、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大院大所、社会资本深度参与的合作模式,推动与哈工大、华科大、中开院等知名院校、研究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做好定向成果转化,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参照高新区高端精密制造产业“中央厨房”模式,打造产业共用平台、工艺通用平台、技术创新平台。按照“一链一院一基金”模式,实施科技招商、人才招商,实现招引一个企业、引来一名专家、组织一个技术团队、组建一支科创基金、建立一个实验室(中试线)。落实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鼓励企业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攻关;对承担国家级各类科研项目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支持。加快摸排抚州籍在外科技型人才及其团队在细分赛道、关键技术、前沿产品等方面信息,建立高层次人才图谱,充分发挥各级人才政策导向作用,用好“一事一议”、特聘岗位等引才机制,探索政聘企用的灵活用才机制,靶向招引科技领军人才及团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属高校、市人社局、市政府办(金融),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十一)深化以商招商。发挥广大抚商、侨胞、乡贤等招商纽带作用,支持各类抚商协会与国内外知名商协会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引荐更多合作伙伴来抚投资合作。做足存量企业文章,围绕龙头企业品牌效应和企业家名人效应,支持存量企业引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品创新、产业升级、产能提升;支持企业通过依法委托外包、市场采购、投资合作等方式,招引上下游优质企业落户;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引进新的战略合作伙伴,盘活闲置资源。鼓励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引进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引导企业融入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沿线国家企业的合作交流,统筹布局海外仓,设立境外营销网点,带动抚州产品抱团出海。鼓励存量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者加大以人民币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支持增资项目与新项目实际使用外资享受同等政策。依托医药企业,抢抓2024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调整的政策机遇,发挥“旴江医学”“建昌帮”等中医药文化底蕴优势,针对性“敲门”跨国公司总部(含中国区总部),力求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外资企业。鼓励企业智改数转,按实际设备或数字化改造投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支持;鼓励企业新工艺再造,剔除上级补贴资金,按照数字化转型的实际投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支持;对高端精密制造领域,积极推广使用国内龙头企业的数控系统,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政府驻外各办事机构、市侨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抚州市分行,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三、完善保障体系,释放招商引资新动能
(十二)强化政策支撑。严格落实招商引资的“四个不得”“六条规范”底线要求,推动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由事前奖补向事中事后转变,由一对一特惠招商向普惠性公平性转变。
制定细分产业赛道高质量扶持政策,重点在新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新工艺再造、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企业研发奖励、技改数转奖励、设备更新奖励、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国家允许的奖励。
按照《抚州市人才政策分类目录和政策待遇包》规定,落实好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入住公寓、免费体检等服务保障和金融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盘活资产、新增知识产权、债转股等方式增加资本。
推动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设备融资租赁、国有厂房以租代购、限期购买,供应链、保理金融等服务。
鼓励通过名誉、存款、账户开立等激励银行加大为招商公司、产业项目提供信誉贷、并购贷、供应链贸易融资、专精特新贷,鼓励开展升级贷、数字赋能贷、制造业绿色转型贷等支持。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等吸引外资政策举措,抓好境外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减免税等相关税收优惠鼓励政策的落实。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抚州海关,人行抚州市分行,市金控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十三)完善基金制度。采用“母基金+子基金+跟投”模式,政策性基金通过降低返投要求、增加返投口径、实施激励政策等方式,平衡招商引资和投资回报,广纳社会资本,鼓励银行参与。挑选市场化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共建市场化基金,母基金重点把握细分领域赛道及子基金管理公司合作人选,子基金明确尽调、内控必要程序、估值认定模式等具体实操内容,出台切实可行的尽职免责方案。结合项目孵化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发展阶段组建相应子基金,鼓励推动组建科创基金、CVC(企业风险投资?基金)、PE(私募基金)、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基金)等市场化基金。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控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十四)打造专业队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发达地区、招商一线、央企国企交流学习和挂职锻炼,提升招商干部专业素质和实战能力。积极开展市场化招商、定向区域招商,向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转型。市级层面,组建3支产业招商小分队,定向服务抚州高新区、临川区、东乡区等区域,重点招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产业项目。县级层面,在现有小分队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借助国有企业改革,增设招商职能或引入专业机构共建招商公司,打造集招商、投资、基金、风控等功能于一体的市场化架构,做好项目筛选、尽调研判、商务谈判、落地服务、政策兑现、投后管理及合法合规性审查与风险防控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金控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十五)规范招商机制。各县(区)党政主官常态化开展招商引资,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2次,每月提供可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走访推进的重大项目1个(原则上投资额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亿元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项目、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项目已有实质性进展),在外出开展招商活动时,结合实际同步开展招才引智、乡贤走访等人才活动。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提级报备机制,各县(区)新启动合同投资额30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项目,在4个工作日内向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主管部门报备,涉及重大人才引进的及时向市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报备。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十六)构建评价体系。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5+2”综合评价体系,即:“5”指项目落地时限、投资强度、亩均产出、企业履约情况、科技创新及招才引智,“2”指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设置安全生产和重大环保一票否决事项。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将企业获批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建设中试平台,吸引或新增上下游产业项目等方面作为重点评价内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十七)加强项目服务。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体系,对项目实行台账化管理,完善事前评估机制,事中决策和管理机制,以及事后评价管理。加强项目建设要素服务保障,对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应保障用地,依法依规开通各类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开工投产,支持各地灵活采取厂房租赁、先租后售,土地弹性年度出让等方式,支持各地对国有厂房采取可租可售、分割出让、先租后售等方式取得工业厂房。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十八)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行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最大限度缩短投资审批周期,优化办证办照流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人才、教育、医疗、商业、交通、通信、体育、公园等配套服务,深入推进产城融合,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文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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