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诺涵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剑阁县运辉高粱种植专业合作社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关于广元市诺涵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剑阁县运辉高粱种植专业合作社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我局在办理广元市诺涵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剑阁华川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剑阁顺宏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剑阁县高池乡富林木材加工厂、剑阁县中岭梁花卉种植家庭农场、剑阁康霸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剑阁县开元预制厂、剑阁县运辉高粱种植专业合作社吊销营业执照案件时,多次与当事人(经营者)进行联系,均无法与当事人(经营者)取得联系,导致无法将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现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公告日期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如对该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
联系人:何孟桦
联系电话:0839-*******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标签: 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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