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中检广西公司边境片区公司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关于中国中检广西公司边境片区公司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单位的中国中检广西公司边境片区公司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中检广西公司边境片区公司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GXGC-2024-CX007

采购预算金额(元):玖拾玖万元整(¥******.00)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采购内容:中国中检广西公司边境片区公司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中国中检广西公司边境片区公司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交付;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达到采购文件要求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能力,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或有与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当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上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内的,出具时间至响应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自然人提供本人的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

(2)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邮件方式)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购买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收件人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4.2时间: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东盟联合广场B座8楼801号)购买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5时00分,地点为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东盟联合广场B座8楼801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16日15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东盟联合广场B座8楼801号),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响应保证金

8.1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8.2响应保证金的形式:以电汇、转帐或保函、汇票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开户名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450*****950*********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古城路11号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东盟联合广场B座8楼801号

联系人:谢晓茜

联系人:廖工

电 话:189*****707

电 话:0771-*******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快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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