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VGCBAF-F1005 三、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配送地点为中卫市市区、常乐镇及中宁县城区,配送品类包括果蔬类、禽蛋、肉类、水产品、调料等副食品,具体品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卫市区、常乐镇配送量占比约73%,中宁县城区约27%。具体用量以实际需求为主。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且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1.3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6具有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7具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8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金额罚款200万元以上;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2.4财政部国家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6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2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59 ,下午 13:00 至 23:59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卫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8:59 (三)投标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卫市 (四)提交方式: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资料复印件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qq.com)进行报名。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09: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中卫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索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本次公告只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 备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37*****669 |
标签: 副食品配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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