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档案库房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档案库房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一般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我部将于近期对档案库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有关要求报名参加比选。比选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档案库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需求: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档案库房建设。
(三)有效期限:本项目为一次性服务类采购项目。
(四)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联系人:白鹏蛟,联系电话:********。
(五)递交比选响应文件: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30。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比选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省委主楼16楼会议室。
(六)比选时间:同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七)递交比选响应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2.比选响应文件请用信封密封递交,评审前信封破损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障金和履约保障金。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5.本项目不安排统一勘察现场。
6.需投诉质疑,请与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联系,联系电话:028-********。
二、预算限额
预算金额(元):******元(大写肆拾玖万元)
最高限价(元):******元(大写肆拾玖万元)
供应商单项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三、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服务内容
包含档案库房加固,档案室装具、门禁监控系统、漏水监测系统、恒湿装置、防强光装置、防高低温系统、防有害生物装置、档案室制度的购置及安装,防火系统系统安装配合工作(已自购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详细技术要求见下表。
五、评审
(一)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基本情况,含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性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2.本项目报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49万元(大写肆拾玖万元)。
3.本项目实施方案、产品技术标准(参数)、售后服务方案。
4.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二)比选评审方案:
本次比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由采购人内部产生采购比选评审小组,其中评审人员5人,现场监督1人。比选不设陈述和磋商环节,不进行二次报价,比选响应文件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比选评比采用综合评审法,综合评分最高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在比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中选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六、评分标准
本比选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
标签: 档案库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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