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包号:分标1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包号:分标1
一、项目编号:NNZC2024-G1-******-GSZX 包号:分标1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武鸣区中医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内窥镜手术动力系统、氩气高频电刀、快速式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明晟连珩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9号5栋一单元501号
被投诉人 1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青秀区建政路12号商业综合楼A区五楼
被投诉人 2 :南宁市武鸣区中医医院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五海路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武鸣区中医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内窥镜手术动力系统、氩气高频电刀、快速式全自动清洗消毒器”等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不满,依法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于2024年11月25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送达关于“南宁市武鸣区中医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内窥镜手术动力系统、氩气高频电刀、快速式全自动清洗消毒器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4-G1-******-GSZX 包号:分标1)采购项目的投诉书及投诉有关的附件材料。经审查,于2024年11月25日向投诉人邮寄发出《关于限期补正投诉材料的通知》告知投诉人补正材料,并已在其中载明“请贵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于2024年12月2日之前对投诉材料进行补正并向本机关提交”的事项内容。2024年11月26日投诉人已签收。投诉人未按照《关于限期补正投诉材料的通知》要求在补正期限进行补正并提交到本机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的规定。
(二)处理结果: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04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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