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公务印刷定点协议招标公告
2017-2018年公务印刷定点协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丽水市财政局、莲都区财政局及丽水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就2017-2018年公务印刷定点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LCZ*******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2017-2018年公务印刷定点协议采购项目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招标需求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招标需求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招标需求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招标需求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标人;5.2特定条件:5.2.1标项一至标项七: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描述注明印刷的供应商;标项七还须具有出版物印刷经营等相应的许可资格;5.2.2丽水市(包含丽水市各县市区)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5.2.3参与同标项的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印刷设备、厂房及人员(设备、厂房及人员不得共用);5.2.4未被列入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5.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报名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11-21至2016-11-2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12-15 09:00
七.投标地址: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
八.开标时间:2016-12-15 09:00
九.开标地址: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厅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5000.0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7.3方式:(1)现场报名:供应商提交“报名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2)传真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将“报名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政府采购处(传真:****-*******),本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报名表”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的“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财政局、莲都区财政局及丽水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丽水市财政局、莲都区财政局及丽水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111
传真:111
地址:丽水市财政局、莲都区财政局及丽水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迅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丽水市解放路37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钟小雄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丽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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