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装及配套标识采购三次

工作服装及配套标识采购三次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工作服装及配套标识采购(三次)

项目编号:620*****47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办 099*****105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04 19:29 - 2024-12-09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产品制造商必须是《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含相关资格补充通知文件)《关于增补警服目录生产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公装财转发[2021]112号)(包括该目录发布后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布的关于部分警服饰品生产资格增删的通知)内的生产企业(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期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竞价资格。

供应商基本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工作服装及配套标识采购(三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工作服; 工作服装及配套标识采购(三次):详见采购需求文件;采购人需求描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00 -

买家留言:请竞价人必须认真阅读竞价文件所有商务要求及参数要求等所有内容。满足实质性资格证明响应文件,如明知不满足竞价文件要求进行恶意竞争的,将根据《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权益维护及纠纷处理规则》的规定报相关部门处罚。

附件: 工作服装及配套标识竞价文件(三次).pdf

响应附件要求:按照采购需求附件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盖鲜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新疆昌吉市北外环西路1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违约责任 逾期超过20天不能交货的,采购方解除合同,并由供货商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值15%的违约金。供货商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方有权拒收该货物。
安装验收 (1)采购人验收时对中标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且外包装完好无损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采购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验收。 (2)中标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供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方。 (3)需提供各产品(货物)的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采购人应成立3人以上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竞价文件、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货物包装
发运及运输
1、中标方对货物发运前对运输,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保证货物20天内安全运达采购方单位。 2、各产品符合相关检验报告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一并附于货物内。 3、货物在交付采购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中标方负责。 4、工作服装按照单独每人一箱包装。
售后服务要求 (1)竞价人投标产品须负责售后质量服务,并附加盖公章的售后质量服务承诺函(扫描上传)。 (2)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采购人如遇到使用尺码不符或不合体及破损等问题,应及时调换,短时间无法解决的,可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调换,使采购人正常使用。对原箱短少的货物,中标方负责补齐;售后服务产生的运费等其他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完成供货。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60%的;货物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40%的货款。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作服装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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