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兴路中学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鸿兴路中学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关于郑州市金水区鸿兴路中学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YZZZB-2016-11-06
郑州市金水区鸿兴路中学建设工程监理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鸿兴路中学建设工程监理;
1.2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鸿兴路与鸿苑路交叉口东北角;
1.3招标范围:本项目教学楼工程、宿舍楼、地下车库、风雨操场、报告厅、消防工程、边坡支护及土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
1.4工期控制要求:同施工合同工期;
1.5质量控制要求:合格;
1.6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与本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具有社会保险;
2.4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企业2013年01月01日以来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二个类似项目业绩(其中企业业绩和拟派项目总监业绩各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
2.6信誉要求:
2.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6.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7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有效期内)。
2.8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过的完整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三、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3.4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3.5近三个月企业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3.6 按2.5条款要求提供业绩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
3.7 按2.6条款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原件;
3.8 企业近三年财务报告;
3.9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以上证件须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2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台商大厦A座2004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宋女士 ****-********
2016年11月21日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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