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租房公司直管公房文保建筑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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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401QP0018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青浦房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青浦区华青南路777号
招标人联系人: 沈红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标段名称: 2024年公租房公司直管公房(文保建筑)修缮工程
建设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东井街55号和青浦区练塘镇前进街202弄7-10号范围内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工程建设内容:对墙体、小青瓦屋面、楼地面、木门窗、木构件、明沟及下水道、管线等进行修缮,修缮规模:吴氏民居约793.09平方米,陈氏民宅约211.90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770.19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617.43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572.6752万元)
施工工期: 365日历天。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区级文物保护建筑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 (1)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有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提交该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低于现行最低资质对建造师数量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结果为准)。(如需)
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 仅限中小企业投标,且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2月09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拓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徐乐 联系电话: 136*****661
公告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需执行《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投标保函银行目录查询路径:www.shcpe.cn→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保函银行目录),未按规定要求格式提供银行保函相关资料的视作投标保证金未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获取招标文件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操作说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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