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城区供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项目公告
清河县城区供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项目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20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邢台市清河县葛仙庄镇运河大街14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素旭 031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关祥、窦炳超 180*****272
采购预算金额:********.36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河县城区供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2)项目地点:邢台市清河县;(3)建设内容:(1)对新建部分路段的供水主管网和城区部分老旧供水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并安装相关智能感知设备,总长约9公里;(2)对已超期的老化结算水表约*****块更换为物联网水表,完善计量器具新建部分物联网水表;(3)搭建集智慧监管、智慧营收、智慧运营、智慧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智慧水务综合平台(一期部分)。(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标段划分:1个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 :邢台市清河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由评标专家查询);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及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承诺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11-2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12-05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9 14:30
开标时间:2024-12-19 14:30
开标地点:已占用6个席位
供货时间:270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传真电话:0311-********
受理质疑电话:180*****272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采购预算金额:********.36
采购用途 :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9 14:30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供货时间:270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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