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工人文化宫服务职工综合体改造项目-舞台灯具采购竞争性磋商

哈密市工人文化宫服务职工综合体改造项目-舞台灯具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哈密市工人文化宫服务职工综合体改造项目-舞台灯具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场地用灯

采购单位 哈密市总工会
行政区域 哈密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22: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南门19楼C19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南门19楼C19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佳
项目联系电话 153*****288
采购单位 哈密市总工会
采购单位地址 哈密市伊州区广东路16号哈密市总工会(南粤文化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主任:180*****610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南门19楼C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佳:153*****288
附件:
附件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doc

项目概况

哈密市工人文化宫服务职工综合体改造项目-舞台灯具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发送到邮箱:*********@q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并盖上公章,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YJ-HMCG-2024-10

项目名称: 哈密市工人文化宫服务职工综合体改造项目-舞台灯具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切割灯、电脑图案灯等配套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20个日历日(具体交货期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 号文),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内容填写完整)。

(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本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满足上述(1)(2)两项条件的小微企业的投标总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发送到邮箱:*********@q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并盖上公章,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资料)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南门19楼C19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南门19楼C1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总工会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广东路16号哈密市总工会(南粤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赵主任:180*****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南门19楼C19            

联系方式:陈佳:153*****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佳

电 话:  153*****2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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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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