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运河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北运河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北运河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运河治理工程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冀水审〔 2024〕5495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香河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香河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左堤新建堤防工程 6.05km(桩号L0+000~L0+541、桩号L4+310~L9+818)。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 3 计划工期: 12个月 。

2.4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2.5质量要求:合格。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 2021 年至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 3 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10 年(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河道堤防建设、河道治理、水库建设或除险加固、灌溉和排水泵站新(改)建、闸涵新(改)建等类型中任意一项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施工。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1.5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均须为专职人员,且不得由 投标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B 类)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以合同工程是否通过完工验收为准)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C 类);

3.1.7 其他要求: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 40% ,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 60%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4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00 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7:00 。

4.2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 - 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 + ”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4.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时在系统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 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 - 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 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

4.4 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交易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0 0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LFTF 格式)。

5.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水利局

电话: 0316-*******

电子邮箱: lfsljjsk@163.com

9.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0.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香河县水务局

联系人:祁海霞

电话: 0316-*******

电子邮箱: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香河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香河县淑阳大街 18 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 269 号河北师大科技园 B 座 12 层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祁海霞

联系人:

高加强、张成、苗永超

电话:

0316-*******

电话:

03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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