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项目过磅开单服务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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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河道采砂项目过磅开单服务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BSRYZB-2024-10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道采砂项目过磅开单服务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 8 个采砂点费用约 52 万元/年,招标人为保山矿投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道采砂项目过磅开单服务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道采砂项目过磅开单服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道采砂项目过磅开单服务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
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
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
件或说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若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
①2022 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
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
务会计制度为准;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
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
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
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或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信誉要求:
3.1.1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
态;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3.1.2 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
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542944792@qq.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供应商修
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升
阳路 114 号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升
阳路 114 号三楼)
七、其他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道采砂项目过磅开单服务单位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河道采砂项目过磅开单服务单位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
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升阳路 114 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 9 点 00 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RYZB-2024-109
2.项目名称:河道采砂项目过磅开单服务单位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限价:8 个采砂点费用约 52 万元/年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拟派人员进行采砂点现场管理和记录生产销售的明细单据,销售量的确认以
实际的销售量为准,管理过程中,确保销售收入的完整性。(每个采砂点都需至少拟派 1 位
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执行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
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
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
件或说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若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
①2022 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
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
务会计制度为准;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
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
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
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或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信誉要求:
3.1.1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
态;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3.1.2 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9 日,每天上午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升阳路 114 号三楼)
方式: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
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542944792@qq.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竞
争性谈判文件。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供应商修正进行
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升阳路 114
号三楼)。
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现场递交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
(1)现场递交: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二份(一本正本、一本副本)及电子文档一份。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升阳路 114
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1000.00 元。
2.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
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谈判文件费及谈判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
账号:20353059900100000588181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15331530944
联系人:李先生
注:
1.谈判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缴纳谈判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
称或采购编号。
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供应商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
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供应商在
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3.特别说明: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4 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
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 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谈判保证金。无
失信记录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
告。
3.公告发布媒体
3.1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
3.2 供应商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公告或
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矿投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陶孔社区胡家坡
联系方式:0875-2225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升阳路 114 号三楼
联系方式:1533153094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马女士
电   话:15331530944、1880875413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矿投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陶孔社区胡家坡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875-22253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升阳路 114 号三楼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18808754137
电子邮件: 254294479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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