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管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SZBS202412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管道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9.25037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管道改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管道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管道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 1 年中任意 1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
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6、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
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5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州东路 285 号中州花园西门对面 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州东路 285 号中州花园西门对面 2
楼)
七、其他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管道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管道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
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5: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S202412002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管道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2,503.70 元
最高限价:392,503.70 元
5、招标范围: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管道改造项目-1 标段 392,503.70 392,503.7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段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管道改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5.3 工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 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 1 年中任意 1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
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6、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
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州东路 285 号中州花园西门对面 2 楼);
3、方式:现场领取。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
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留存。
4、售价:5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5: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南阳市中州东路 285 号中州花园西
门对面 2 楼)。
3、方法: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5: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南阳市中州东路 285 号中州花园西
门对面 2 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
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7—62272511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两相东路与孔明北路口向西 200 米路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双梅
电话:0377-63223776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 53 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 号楼 908 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双梅
联系方式:0377-6322377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两相东路与孔明北路口向西 200 米路北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7—622725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 53 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 号楼 908 室
联 系 人: 安女士
电 话: 0377-6322377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