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元谋县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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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元谋县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编号:KMXY-2024-1-2
20),招标人为元谋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元谋县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
逐步淘汰技术落后、不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环卫设施设备。建立生活垃圾
及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加速实施环卫作业车辆提档升级。目前全县环卫作业车辆主要包括专项作业车、货车、
罐车、挂桶式垃圾车、清洁车等。按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及《生活
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标准》(CJJ/T109)等要求,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
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包括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等。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
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通过加速更新,预计 2024 年底新能源车比例达到 40%。
到 2027 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
改造。
2.2 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对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
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使元谋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得到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包括更新洒水车、洗扫车、垃圾清运车、餐厨垃圾收运车等环卫车辆设备共计 44 辆;
更新非智能垃圾分类亭 50 座、智能垃圾分类亭 10 座、垃圾桶 1200 只、果皮箱 500 只;
更新压缩式垃圾半挂车及配套车头 4 套、负压喷淋塔除臭系统 1 套、压滤液及污水处理设
备 1 套。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3 招标规模:2159.335 万元。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50 天内完成所有招标内容的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具体
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5 项目地点:楚雄州元谋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
或其他组织,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参与,若为授权经销商参与,须具有生产厂家针
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若为生产厂家参与,则不能再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否则经销商视
为无效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
盖公章)。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四表
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 2022
年 10 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 2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
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 2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
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
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
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
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2)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
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
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①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
昆明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元谋分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金汇大商汇小
区 18 栋 08 号商铺)获取招标文件;
②网上获取:将“①现场获取”中要求的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 ZBDL1288@163.com 邮
箱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回传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可将文
件费用转至招标代理机构,回传缴费凭证后,招标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邮件发送
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
求见本招标公告 4.1 项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昆明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
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大冲社区林溪路经开国际金融中心 C 幢 4 层 C419、C420 商铺)。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
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www.ebidcn.com)和《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
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能禹蔬菜交易批发市场院内(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大楼)
联系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0878-8311177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大冲社区林溪路经开国
际金融中心 C 幢 4 层 C419、C420 商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金汇大商汇小区
18 栋 08 号商铺
联系人:赵昌锐、黄华光
联系电话:0878-8226688/17608806085
银行开户名称:昆明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8719122772103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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