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渠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石渠县县属主要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石渠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石渠县县属主要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编制服务采购项
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SS-2024-114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渠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石渠县县属主要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编制服务采购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50
万元,招标人为石渠县太阳部落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渠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石渠县县属主要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编制
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渠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石渠县县属主要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编制服务采
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渠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石渠县县属主要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编制服务采
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供应商在我司指定网站(
http://www.sczzss.cn/)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该网站供应商服务系统及使
用手册。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获取磋商文件时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无误
);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七、其他
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项目负责:刘菁、喻宇;质控审核:宋伟;项目执行:张雨晴、文荟尧;询
问、质疑、投诉受理:李静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渠县太阳部落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尼呷镇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836-86220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 系 人: 文老师
电 话: 028-87789977
电子邮件: 28441367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制度编制依据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
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
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
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19号)等。
★二、制度编制分项
1.石渠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编制,包括:
(1)《石渠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石渠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3)《石渠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4)《石渠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5)《石渠县县属国有企业担保管理办法》;
(6)《石渠县县属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办法》;
(7)《石渠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8)其他采购人与供应商交流确定需编制的制度。
2.石渠县县属27家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编制,包括:
(1)编制基本制度,包括编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
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等;
(2)编制财务制度,包括编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会
计报告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等;
(3)编制党务制度,包括编制公司党总支(支部)工作制度、团支部工作
制度、工会工作制度、党内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党务公开制度、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中
心组学习制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民主
评议党员制度;
(4)编制法务风控制度,包括编制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5)编制人事制度,包括编制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制度、招聘与配置制
度、培训与开发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
理、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等;
(6)编制审计监察制度,包括编制公司审计制度、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办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子公司党风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
、 干 部 廉 洁 从 政 “ 早 发 现 、 早 提 醒 、 早 纠 正
”预警机制、廉政教育制度、廉政谈话制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制
度、干部廉洁档案管理、专项廉洁巡检制度、廉情分析报告制度等;
(7)编制投资融资管理制度,包括编制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融资及借款和
担保管理办法等;
(8)编制行政制度,包括编制公司公文处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办公用
品 管 理 制 度 、 印 章 管 理 制 度 、 证 照 管 理 制 度 、 车 辆 管 理 制 度 、
档案管理制度、业务支出费用管理制度;
(9)编制招标采购制度,包括编制公司对外购买业务管理办法、物资采购
管理实施细则、建设项目招标实施细则、中介机构选聘实施细则等;
(10)编制资产交易制度;
(11)编制应急预案;
(12)编制其他采购人与供应商交流确定需编制的制度。
以上27家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可采用示范文本的方式编写,但对其中的石渠
县太阳部落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重点企业(以下简称“10家
重点企业”)需现场调研访谈了解制度编制需求。
★三、制度编制时限
1.自编制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调研访谈完毕采购人
及其主管行政部门、10家重点企业主管人员,了解采购人及其主管行政部门、1
0家重点企业基本情况、日常运行情况及对制度编制的常规、特别需求情况,并
收集相关文件、资料;
2.供应商于调研访谈期限届满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石渠县国有
资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及石渠县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以下简称“制度(示范文本)”】大纲,并向采购人及其主管行政部门
、10家重点企业反馈该大纲,采购人及其行政主管部门、10家重点企业于收到
制度或制度(示范文本)大纲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是否有修改、补充意见;
3.供应商于制度或制度(示范文本)大纲编制完毕期限届满次日起30个工
作日内,编制完毕制度及制度(示范文本)初稿,并将制度及制度(示范文本
)初稿向采购人及其主管行政部门、10家重点企业反馈,采购人及其行政主管
部门、10家重点企业于收到制度及制度(示范文本)初稿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反馈是否有修改、补充意见;
4.供应商于采购人及其主管行政部门、10家重点企业对制度及制度(示范
文本)初稿反馈期限届满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及其行政主管部门
、10家重点企业反馈的修改、补充意见完善修改制度及制度(示范文本)初稿
并形成制度及制度(示范文本)终稿;
5.供应商于制度及制度(示范文本)终稿完成时限届满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向采购人完成纸质版的20份制度及制度(示范文本)终稿(若内容多每份终稿
可分成上、下册印制)的交付。
四、其他要求
1.拟派人员要求:至少提供5人的服务团队,且有1人为主要负责人,拟派
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
★2.本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团队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
。若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商务要求
(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提交工作最终成果。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1.采购人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
2.采购人于制度及制度(示范文本)初稿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再支付服
务费总额的30%;
3.采购人于制度及制度(示范文本)终稿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再支付服
务费总额的17%;
4.供应商于制度及制度(示范文本)终稿交付之日起2年内负责向采购人提
供制度或制度(示范文本)咨询解答或修订服务,确已实施的采购人于该2年期
满日起5个工作日内再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
5.采购人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服务费的,除继续支付外,还应按逾期金额每
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且供应商有权暂停后续服务相关事宜
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报价要求: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服务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
格后的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设备、差旅、税金、利润等。
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成交价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并执行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否则,因违约导致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就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
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服务工作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若乙方拒绝整改、逾期整改或者经两次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则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解决争议的办法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等导致诉讼的,甲方因
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诉讼期间,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六)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
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
收。
(七)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
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
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注: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