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德令哈市巴音河幼儿园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青海聚帛竞磋(工程)2024-114)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德令哈市巴音河幼儿园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16.647376 万元,招标人为德令哈市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建设安吉游戏活动场地 1200 平方米(其中包括新建阳光房、草籽种植、攀
爬假山、沙坑 1 个), 购置必备的玩教具、室内外生活器材和生活设施设备,5 个卫生间改
造、维修墙体裂缝 150 米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德令哈市巴音河幼儿园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德令哈市巴音河幼儿园建设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
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5、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2023 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
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其他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含)以上,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其中,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2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2024
年 12 月 12 日中午 12:00 分整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正式截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庄和财富
广场 A 座 9 楼 1091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聚帛竞磋(工程)2024-114
项目名称:德令哈市巴音河幼儿园建设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166473.76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德令哈市巴音河幼儿园建设项目(第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66473.76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主要建设安吉游戏活动场地 1200 平方米(其中包括新建阳光房、草籽种植、
攀爬假山、沙坑 1 个), 购置必备的玩教具、室内外生活器材和生活设施设备,5 个卫生间
改造、维修墙体裂缝 150 米等。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5、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2023 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
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其他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含)以上,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其中,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
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2024 年 12 月 12
日中午 12:00 分整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正式截止)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庄和财富广场 A
座 9 楼 109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具体以《青海政府采购网》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上传。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
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
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 CA 400-087-8198。
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 份正本、2 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
文档(U 盘)1 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成
交供应商提供的每份纸质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
一使用 A4 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以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
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德令哈市财政局 0977-8228977。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令哈市教育局
地 址:德令哈市昆仑路 20 号德令哈市教育局
联 系 人:熊老师
电 话:0977-82178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
联 系 人: 宋女士
电 话: 0971-6151440
电子邮件: qhjub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