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已由桂林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行审字【2015】2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拨款70%,地方配套及自筹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电子科技大学以北、白面山及马鞍山以西
2.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4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69平方米。
2.3工期要求:30历天内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4质量要求:合格,且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并通过审查。
2.5招标范围: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含设计所需的一切勘察、勘探、勘测内容),并出具勘探报告。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3.4投标单位需认真阅览和执行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127号及128号文件规定,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该文件。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 -11-22至2016 -11-28(法定公休、法定节假除外),每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2-1310时0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桂林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三多路1号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3-1号星辰大厦二楼
邮 编:541001 邮 编:541004
联 系 人:夏琪联 系 人:陶素荣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2016-11-22 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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