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保定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保定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基础【2023】1076号、保发改投资【2024】984号、BDZBH-2023-4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市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保定国家高新区,北侧为北二环,南侧为玉林路(规划),东侧为空地,西侧为保定市志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4093公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1平方米,包括旅客候车换乘中心、司乘服务中心东,建筑面积611.822平方米;维修间,建筑面积1001.02平方米;智能调度服务中心,建筑面积8750.018平方米;能源中心,建筑面积340.82平方米;司乘服务中心西,建筑面积2255.58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37.85平方米:地下车库,地下建筑面积*****.89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工程、外线接入工程、充电桩125个(地下100个,地上25个)及打造绿色便乘系统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满结束2.1.4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5 09:00至2024-12-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实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执行“分散”评标,实行招标人代表和其他评标专家“不见面”评标,并确保信息畅通,需共同讨论问题的,可通过音频视频系统依法依规开展。实行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保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杨 电话:03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 电子邮箱:gxqzjj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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