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长高文化旅游度假区一期配套市政道路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比选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长高文化旅游度假区一期配套市政道路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比选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长高文化旅游度假区一期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建设单位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人)。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我司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优质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新建道路3条,总长度为2.019?千米,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和区内旅游干路,设计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14.01万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我司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中选单位接到我司通知后,完成陵水黎族自治县长高文化旅游度假区一期配套市政道路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办理招标备案手续、编制成本价(如需)、招标成果汇报、组织开评标、发放中标通知书等,无偿配合与招标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参选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参选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参选单位须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打印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档案查询记录加盖公章。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参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人有权依法取消其中选资格或中止合同。
4.提供参选单位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5.参选单位未被陵水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陵水县建设工程领域黑名单,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工期要求
乙方接到我司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以我司通知为准)。
六、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规范进行工作,符合国家及海南省颁布的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要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陵水城投公司微信公众号(陵水城投)上发布。
八、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关注“陵水城投”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项目比选公告内容,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九、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9日11:30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南银行3楼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各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
(联系人:黄工,电话:0898-********)
标签: 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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