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辐射防护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辐射防护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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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辐射防护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甘肃信达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的委托,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对“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辐射防护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XDZCYG[2024]1110号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使用科室 |
1 | 辐射防护自动监测仪 | 台 | 6 | 详见附件 | 新城医院职业病防治科 |
三、采购预算:小写:¥******.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采购内容偏离表;供应商须逐条如实响应所有技术条款要求(不允许偏离),中标后作为验收依据(格式详见附件);
7.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报告或相关信用截图均可(以三天之内查询时间为准);
①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9.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并以PDF格式(其余格式无效)合并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61.178.200.57:8003/homePage?engineering=1)。对于上传的资料文件无法辨认、模糊的,不予认可,视为无效。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包含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3.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及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六、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恶意低价谋取中标的,低于市场均价恶意竞标,有可能影响产品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竞标人不予采纳)
七、报名时间、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审核截至时间及竞价时间:
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12月6日10时00分止;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至时间:2024年12月6日10时00分止;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6日10时00分至2024年12月6日12时00分止;
八、供货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在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投标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费用(包括人工及服务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我公司支付;
十、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代理公司出具与代理费金额一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费用,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发放成交通知书。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贾晓平 联系电话:0937-*******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风电大道9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信达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亦然 联系电话:151*****002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225号1-1-11门店
甘肃信达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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