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学院2024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学位点建设)专项资金(即教育厅划拨300万项目)报销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学院2024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学位点建设专项资金即教育厅划拨300万项目报销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学院2024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学位点建设)专项资金(即教育厅划拨300万项目)报销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学院2024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学位点建设)专项资金(即教育厅划拨300万项目)报销项目(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17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4〕85号

2.项目名称:2024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学位点建设)专项资金(即教育厅划拨300万项目)报销项目(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237280.00元

5.采购需求: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学位点建设项目,为统筹推进农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提高平台水平,购置一批相关仪器设备。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章。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光学显微镜

1

2

体视镜

1

3

生化培养箱

2

4

光照培养箱

1

5

超净工作台(双人双面)

1

6

电热恒温培养箱(立式)

1

7

电热鼓风干燥箱

1

8

恒温混匀仪

1

9

全自动粗脂肪测定仪器

1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验收等工作

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2.2.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文件、财库〔2019〕19号文件。

2.2.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125202412122359分止;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3.方式:磋商申请人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s666@163.com)进行信息登记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到磋商申请人指定邮箱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售价:0元。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17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开启

时间:2024年1217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1金额:¥2000.00元【贰仟元整

1.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采用转账的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提交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保山龙泉支行

账号:251002090902491335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2207986

联系人:王女士

注:保证金须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公告发布媒介

2.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招网》《保山学院官网》。

2.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监督部门:保山学院纪检监察处:0875-286479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学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6号

联系方式:15808863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0875-2207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任老师

话:1580886315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话:0875-22079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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