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校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制安工程比选公告
天府校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制安工程比选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天府校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制安工程比选公告
一、比选邀请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飞院发[2019]9号)规定,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拟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天府校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制安工程进行比选。本次采购采用内部比选方式进行,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0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天府校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制安工程
2.项目地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天府校区
3.采购内容:天府校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制安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4.最高限价:173,291.20元(大写:壹拾柒万叁仟贰佰玖拾壹元贰角整)
三、合格响应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站截图或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与分包。
6.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0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qq.com)方式领取采购文件。
2.报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报名**********@qq.com):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营业执照若未实施三证合一的,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备查);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2日(周四)9: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2-6会议室)。
3.逾期送达、未送至指定地点、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4.凡是确认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1日14:30前发送《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详见附件)至电子邮件(**********@qq.com),若未按要求发送的,后果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cafuc.edu.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www.dyggz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南昌路四段46号
联系人:秦老师/高老师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本单位确定将参与贵单位组织的、将于2024年12月12日9:30开标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天府校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制安工程的投标。
特发函确认。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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