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八闽国资”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度“八闽国资”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八闽国资”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9: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预算金额 ¥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立虹
项目联系电话 189*****325
采购单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才忠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宋立虹、189*****325
附件: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八闽国资”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虹旌【ZC】*******

项目名称:2024年度“八闽国资”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单价

预算总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2023年度“八闽国资”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

1项

*****

*****

1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相关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邮件购买:需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购买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建新支行

银行账号:935*****004*******

特别提示

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邮件购买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需公司账户汇入以上账户,(公对公转,不接受私人账户汇入以上账户),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招标文件费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        

联系方式:李才忠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联系方式:宋立虹、189*****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立虹

电 话:  189*****3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有资产 监测服务 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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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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