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购置项目直接面向市场采购询价公告
显示屏购置项目直接面向市场采购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内容直接面向市场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显示屏购置
二、项目编号:2024-JHYYTQ-W41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交付 时间 | 交付 地点 |
1 | 购置55英寸液晶拼接显示器9台,国产品牌,屏幕比例16:9,分辨率 ≥1920×1080,视角≥178°(水平),响应时间≤8ms,拼缝≤0.88mm,无WIFI、蓝牙和红外等无线连接方式。带拼接控制器、支架、辅材、音箱、功放等配套设备,含打码贴签、运输和安装调试服务。安装集成采用前维护模式。质量保证不少于3年。 | 18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甲方指定地点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投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由中标供应商配送、安装、调试,甲方单位组织验收。 |
四、报价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公告”;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二级(含)以上。
六、公告有效期
2024年12月4至2024年12月10日
七、递交材料及要求
按附件中报价文件(模板)要求,采用A4纸打印胶状成册,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的报价文件含1套正本、2套副本、1份电子版,报价文件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八、材料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8时。
2.递交地点:北京市某地(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九、采购评审时间、方式、地点
1.评审时间:2024年12月17日。
2.评审地点:北京市某地(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3.评审方式:专家评审。
4.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许工
电 话:186*****747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
项目监督人:王女士
监督电话:010-********
十一、附件
附件:采购项目要求及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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