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湖南省椒花水库工程库周公路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湖南省椒花水库工程库周公路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椒花水库工程库周公路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浏阳市浏阳市达浒镇、大围山镇等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椒花水库工程库周公路属于椒花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板块的专业项目,是实施阶段设计变更新增建设项目。建设库周公路可从根本上解决椒花水库工程水库淹没线上资源无法管护和乡镇间通行受阻的问题,并为水库后续的运营管理提供便利条件。库周公路沿椒花水库两侧环库而建,道路分为左岸公路(含改移机耕道)和右岸公路(含改移机耕道)两部分。
二、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总监督评估师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备工程移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相关政策法规。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的副总监督评估师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备工程移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相关政策法规。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6人。即至少总监督评估师1人、副总监督评估师2人、监督评估员3人。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并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2024年09月-2024年11月)社保证明材料。
二、相关标准:一、移民监督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6年7月修改);
4、《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2008年7月修改);
5、《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5]47号);
7、《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SL716-2015);
8、《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管理办法》(湘移发【2015】17号);
9、《湖南省椒花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
10、“湘水函【2019】129号”和《湖南椒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11、《湖南省椒花水库工程农村移民安置及库周公路设计变更报告》;
12、《湖南省水利厅关于的审查意见》(湘水函【2024】438号);
13、签订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合同。
二、移民监督评估相关标准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2、《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4、《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水移民〔2022〕414号);
5、《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规范》(NB/T*****-2014);
6、《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NB/T *****-2021);
7、《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NB/T *****-2021);
8、《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业项目规划设计规范》(NB/T *****-2021);
9、《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规程》(NB/T*****-2013);
1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2019);
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2013版);
1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三、技术规格:综合监理的基本任务包含:对库周公路土地补偿及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建设实施的总体进度、质量,以及建设费用拨付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审核、记录、协调,并定期向项目法人和有关移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促进库周公路工程及移民安置规划的顺利实施。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库周公路工程施工及移民安置部分,实际上是对库周公路整体的综合监督评估;
监督评估的基本任务包含:对库周公路涉及的移民安置前后的生产生活水平状况、移民合法权益保障情况、库周公路工程实施效果等进行监督评估,并定期向项目法人和有关移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咨询服务期限:库周公路移民综合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开始至椒花水库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通过之日止,监督评估服务期为移民安置规划任务实施完成后顺延1年至2026年底止。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监督评估服务期包括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监督评估服务期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服务期,与主体工程服务期一致,即综合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开始至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通过之日止,监测评估服务期为移民安置规划任务实施完成后顺延1年至2026年底止。
五、服务标准:1、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南椒花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新增库周公路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服务。包括湖南椒花水库工程库周公路征地补偿、工程建设的移民监督评估服务,即对库周公路进度、质量、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移民监督评估。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库周公路工程施工及移民安置部分,实际上是对库周公路整体的综合监督评估。
2、监督评估方式包括不限于:采取现场监督、跟踪检查、资金审核等多种方式对征地补偿实施全过程监督评估,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委托方,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评估内容包括不限于:
(1)库周公路质量监督评估;
(2)库周公路进度监督评估;
(3)库周公路投资监督评估;
(4)合同管理;
(5)信息管理;
(6)组织协调工作。
4、设计方面
(1)参与规划调整和设计变更的会审,提出会审意见;
(2)参与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3)协助委托方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保管监督评估所用的规划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5)其他相关业务。
5、库周公路实施
(1)进度监督评估:协助审核库周公路实施进度计划,对库周公路实施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监督,并提出监督评估意见,参与库周公路建设进度协调会议。
(2)质量监督评估:参与库周公路规划设计交底,对相关变更提出监督评估意见。
督促检查县级移民安置规划实施管理机构对批准的库周公路规划设计成果执行情况。
(3)投资监督评估:协助审查库周公路项目资金年度计划,对相关补偿费拨付使用安排、投资变更需求及项目资金年度计划调整提出意见。对相关补偿费拨付和使用效果、预备费使用提出监督评估意见。
(4)组织监督评估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协调会议纪要。
(5)信息管理。做好征地补偿实施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要求编制监督评估相关报告。督促、检查承包人及时按委托方的规定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对工程资料及档案及时进行整编,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或监督评估服务期结束后移交委托方。
(6)其他相关工作。
6、信息文件
(1)定期信息文件---监督评估月报、年报
(2)不定期信息文件
1)关于方案优化、设计变更和规划实施进展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库周公路实施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委托方要求递交的其他报告。
(3)日常监督评估文件
1)监督评估日记及实施大事记,
2)实施计划批复文件。
3)实施措施批复文件
4)实施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库周公路资金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督评估业务往来文件。
(4)其他文件与记录
按工程档案管理规定要求递交的其他文件与记录。
(5)档案文件的归集整理
需满足委托方、行业监督管理等单位的相关要求。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
(1)椒花水库工程库周公路项目竣工验收终验之前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
(2)从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金额的10%。服务期内,按剩余合同金额的50%每半年等额支付一次,中标人应在每半年末的28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支付申请。
(3)椒花水库工程竣工验收终验完成后,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
(4)椒花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6个月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本项目的监督评估费由采购人支付,在采购人每次支付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并依法依规开具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根据支付申请,凭票支付,支付时扣除当期违约金(如有),以上款项支付均不计延期支付利息。
中标人不得提供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不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且采购人无需承担该项逾期支付责任。
二、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若勘探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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