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冷链物流仓储中心项目三期EPC总承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清水县冷链物流仓储中心项目三期EPC总承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清水县冷链物流仓储中心项目(三期)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县冷链物流仓储中心项目(三期)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清发改〔2023〕28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是加快清水县县域物流及农村流通业发展的需要,将有力推动清水地区物流产业的发展,促进物流产业做大、做强。随着项目的实施运营将带动项目区域运输业、仓储业、农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因此,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2.1.1建设地点: 清水县规划道路深圳路西延段以北,污水处理厂以南,庄天高速出口匝道以东 。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本次三期招标内容为:垃圾收集间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为103.04㎡,建筑高度6.40m,部分室外附属工程等。

2.1.3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 项目概算总投资5596.02万元,本次建筑安装费715.05万元,设计费14.0万元 。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75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 01 月 03 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 年01月 14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06 月 28 日

2.1.5 其他: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工程施工,从本项目的测量、施工、竣工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包括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全过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 /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近 3 年 (2021年 1 月 1 日2023年12月30日) 内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

3.4其他:①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②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身份证扫描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③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在开标前按甘建建〔2020〕66 号文规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72 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

3.5 本次招标: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2月04日 18:00—2024年12月09日18: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

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

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单位须在“智

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

人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在开标前 3 日发送至代理机构邮

*********@qq.com,并装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

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费注册或办理

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

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短信或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

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

地点为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宇森桓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东部新城区花石崖路西侧

地 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街道财富公馆3号楼2单元2004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尉志刚

联 系 人: 陈蓉

电 话: 0938-*******

电 话: 093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8. 监督部门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4 年 12 月 0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链物流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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