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临时救助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5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临时救助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2025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临时救助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召采公开采购-2024-13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2025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临时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206,62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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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采购2025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临时救助物资包括:米、面、油、粉条、鲜猪肉、棉衣、棉被、被褥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2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 5.4供货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内按要求完成供货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4年1月至今)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法定代表人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3:信用查询截止时点同开标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对信用查询结果截屏存档。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网站改版,则以改版后同类或者同义表达的模块进行查询。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 | |||||||||||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秀水河路12号 | |||||||||||
联系人:曹女士 | |||||||||||
联系方式:131*****17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 | |||||||||||
联系人:黄少侠、李林博 | |||||||||||
联系方式:152*****526、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黄少侠 | |||||||||||
联系方式:15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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