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兴宁市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宁市财政局委托,拟对兴宁市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HZ2024-200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服务项目
三、单价最高限价:终端设备695元/台;平台运营年服务费685元/年/台。
四、采购需求:
名称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含税) | 备注 |
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服务 | 最终按实际数量结算 | 终端设备695元/台 | 包括车载定位设备的提供使用、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服务、流量费。 |
平台运营年服务费685元/年/台。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 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要求的资料,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参与则双方均须盖章):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资料);
1.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内或提供资格声明函(按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原件);
1.3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资格声明函(按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原件);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按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原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按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按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原件)
2.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按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原件)
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①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中至少需明确各自承办的份额比例及各方权利和义务)。
②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项、第2项2.1至2.3点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企业信息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或从指定媒体下载);若为联合体参与响应,则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13层1316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加盖公章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gzhongye2022@163.com)备注项目名称、编号和联系方式。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收款人: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时代广场支行
账号:731*****5047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时00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13层1316号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磋商(谈判、询价)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时00分。
十、磋商(谈判、询价)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13层1316号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hy.com.cn),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事项:
(一)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13层1316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38*****231
(二) 采购人:兴宁市财政局
采购人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3―*******
联系地址:梅州市兴宁市齐昌大道
发布人: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5日
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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