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通北社区医院EPC+O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通北社区医院EPC+O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通北社区医院)EPC+O项目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通北社区医院)(项目名称 )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4〕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卫生健康局/代建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由区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约*****.52 万元(估算投资),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通北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1.25万元。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075.52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8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743.84平方米。新建建筑共3栋,包括门诊综合楼(含地下室)、附属楼、设备楼以及室外配套、绿化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运营维护;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通北社区医院)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运营服务。具体内容如下:①施工图设计范围:装配式建筑工程、装修工程、门窗深化、海绵设计、室外总体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排污、强弱电、暖通、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建筑、电梯、人防、消防、节能、装修(含二次装修工程)、夜景、照明、基坑支护、医氧、[医疗特殊科室(包括但不限于发热门诊、手术部前区、手术预留发展区、手术部、中心供应无菌区、预留ICU、门诊手术、检验科、PCR实验室、生物样本库、放射科、预留病理科等区域)]、地上车位、地下车库、标识标牌、大门、围墙、室外道路、绿化等所有专业工程的装配式建筑评审费用、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各专业工程。还包括本项目BIM技术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图纸审查、各项专家论证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设计全部工作等。②施工范围:本项目红线内装配式建筑工程、场地平整、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工程)、电气、给水排水与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屋面、消防、智能化工程、信息化工程、电梯、医疗气体工程、净化工程、其他专项工程、夜景以及室外总体工程(含医疗废水处理工程,最终以审查合格后施工图为准)等内容的施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施工内容均包含)。③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建筑安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除血液透析中心配套设备外)。④运营范围: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在项目启动初期,提供详细的项目规划、市场分析、风险评估、运营策略建议等咨询服务以及配备法务人员协助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配备足够的保安及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看护、巡视、安保及消防管理、出入口车辆、人员进出的管理、公厕环卫保洁、日常清洁、医疗垃圾清运等物业服务;对院区绿化植物进行定期养护,包括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等;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负责停车位的规划、分配和管理收费;对充电桩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收费;对各类设备和管线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提供设备和管线的维修、更换等服务;配备经济师协助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协助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的财务和税务问题。运营维护服务中的网络维护、信息系统维护工作。运营维护服务中的设备设施管理、管线维护应运用BIM 技术,负责 BIM 实施准备工作、负责编制 BIM 总实施方案、负责实施 BIM 模型搭建、负责进行相关 BIM 应用培训。运营期满后,中标人无条件向招标人移交该项目运营管理权,移交具体事项另行约定;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投标报价由工程总承包费用和运营服务费用组成,(1)工程总承包费最高投标限价为¥*****.01万元【其中设计费暂定为¥140.7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8万元(其中暂定金额为0元、不含血液透析中心配套设备),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为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0元】;(2)运营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20日历天;委托运营期为1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2个月内完成预算编制;施工工期为6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及《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 号)的相关规定,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2.7.4运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考核合格标准,具体详见《运营模式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建造师)或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应同时符合相应人员资格要求,不允许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由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可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和承担运营维护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符合条件的设计方或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维护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是承担运营维护任务的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4)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含主体工程分包单位、联合体各方(如有))、法定代表人(含主体工程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运营维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5)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30日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30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7号腾飞大院B幢5、6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 ,传真:0596-*******

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楼,邮编:******

电子邮箱: fujianpingcheng@163.com

电话:0596- ******* ,传真:/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芗城区元光北路建设局大楼7楼

联系电话: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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