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

拟认定为工伤人员公示

屏人社工公示〔2024〕27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彭德科、严科林、黄显书等八人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1办公室)

受理电话:0831-*******

通信地址:屏山县忠孝街4号

邮编:******

附件:拟认定为工伤人员花名册(2024年第27批)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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