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蕲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蕲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项目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的委托,就蕲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蕲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BZX******

3、采购单位: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根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相关文件要求,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综合执法大队需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规范化,需配备能力化建设现场执法辅助设备,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30万元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318号(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须带齐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318号;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恕不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蕲春县漕河镇蕲春大道318号(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0*****212

招标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女士联系电话:132*****5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执法 生态环境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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