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日常办公设备维修资格招标公告
本部日常办公设备维修资格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项目编号:G644-ZQSH-ZB-160059)已由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2018年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本部日常办公设备维修资格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办公电子设备内容):
①计算机类:包括台式计算机、手提式计算机、平板式电脑;
②网络设备类:包括路由器、交换机、小型服务器、存储器;
③打印机类:包括黑白、彩色激光或喷墨打印机;
④复印机系列、印刷装订设备:包括黑白、彩色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复合机、办公印刷装订设备;
⑤投影设备类:包括摄影机、教学实物摄影机;
⑥文档处理类:包括扫描仪、碎纸机;
⑦数码摄影器材类:包括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及附件;
⑧电视机显示类:包括等离子类、液晶类、背投类、DLP类电视机等。
以上内容包括更换零配件及其他耗材。
2.3项目预算金额:21.00万元。
2.4服务期限:2年或实际发生金额已到达预算金额。
2.5服务范围:佛山分公司本部(包括禅城区域运营中心)。
2.6本项目确定两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是成立2年或以上,注册资金须达到5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3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办公设备维修,如营业执照无法显示则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相关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
4.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只在工作日接受报名),每日0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17楼招标部;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采用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的,快递费到付。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接收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
A、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B、①需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C、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D、可采用刷卡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收款信息详见下述第6点。
注:投标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5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我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2月15日9时30分(0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东楼17楼开标室。
5.2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工、苏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gcmcno6@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17楼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东省佛山分行营业部
7.说明
7.1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扫描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发送至gcmcno6@163.com)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2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3本次公告在()、www.gcbidding.com(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文本为准。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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