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卫生监督能力提升(车辆采购)
(招标编号:华春(2024)HCTCH01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卫生监督能力提升(车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铜川市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小型客车一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卫生监督能力提升(车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卫生监督能力提升(车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8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
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8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
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格文件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
铜川市印台区兴运小区 2 号楼二单元 202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铜川市印台区唐华商贸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铜川市印台区唐华商贸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铜川市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铜川市印台区
联 系 人:李莉
电 话:0919--418324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铜川市印台区兴运小区 2 号楼 2 单元 202 室
联 系 人: 王苏芳
电 话: 0919-456341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