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档案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运营档案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运营档案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5 12:22:4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直属支行
类型:公开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运营档案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运营档案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运营档案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采购(第二次)。

2.2 项目编号:2024-CG-168

2.3 招标内容:重庆分行运营档案仓储业务外包服务的采购,主要包括运营档案清点、整理、登记、录入、送取、上架、存储、调阅、查阅、销毁等环节,采购估算金额441万元/3年。

2.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限价及最高总价限价,单价含税限价1.25(元/箱),含税总价限价为441万元,投标人的报价高于限价的,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2.5商务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6合同签署:签署单价合同,据实结算,合同有效期为1年,双方无异议可以延续两次,每次延续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如为外地公司需在重庆市内设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同时库房必须设立在重庆主城九区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库房自有房产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主城九区指:渝北区、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大渡口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巴南区、北碚区)

(2)投标人的档案库房须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合格认证,档案库房有红外布防,门窗封闭且具备防盗功能。(提供证书复印件和相应功能情况说明资料)

(3)档案库房监控无死角,监控录像有异地备份,有远程监控移动调视功能,供我行指定人员使用;档案进出库房应有影像核实数据,未经批准出入库的应有报警警示。(提供相应功能情况说明资料)

(4)档案库房应配备灭火器、通风设施、温湿度测试仪等。库房应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防高温、防潮湿、防污染、防暴雨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提供相应功能情况说明资料)

3.3服务承诺

(1)投标人应确保有足够的区域存储我行会计稽核纸质档案,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服务期内库房地点原则上不得变更,服务商确需变更的,应提前1个月向委托方出具书面申请,如委托方同意搬迁,由于搬迁和转运档案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等,由服务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承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6廉洁承诺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8其他承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9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4年12月05日-2024年12月11日17:00。

4.2报名方式: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的社保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购买汇款凭证扫描件电子档发送至*********@qq.com(邮箱)。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及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大渡口区支行

账 号:950*****002*******

说明: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请在汇款时备注“投标人公司全称”,以便核实(请勿备注其它内容)。

4.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会议室。

    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融城1号T2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2楼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人:刘静、黄元媛

电话:159*****625

电话:152*****786185*****135


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运营档案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

2024-CG-168

标包编号及标包名称

购买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投标人盖章)

服务/制造商全称
(如有)

项目联系人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购买文件联系人

移动电话

文件款发票邮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原则上文件款发票在投标递交地点现场领取。
2.请在此栏写明文件款发票邮寄的地址以及联系人信息,若因代理机构原因或购买单位原因无法现场发放或领取时,代理机构将按此地址邮寄发票。
3.购买人购买文件时未按要求的格式提供开具发票所需的材料(如税务信息表的word或excel版,详见公告或邀请书),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备 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日期


,重庆,重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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