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供应招标公告

定点供应招标公告

经临河区财政局批准,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河区财政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2017年度临河区本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资格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2017年度临河区本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
二、项目编号:LHZC[2016-78谈判]
三、批准文件编号:临政采办执【2016-235号】
四、项目说明:本项目为2017年度临河区本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招标范围为《2016-2017年度临河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公务车辆加油、公务车辆保险、公务车辆维修与保养、公务印刷、办公家具、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等小额采购服务。分包如下:
A包:公务车辆加油服务,
B包:公务车辆保险服务;
C包:公务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
D包:公务印刷服务;
E包:办公家具采购;
F包: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
五、2017年度临河区本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系指事先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及其所能提供货物、施工、服务,并用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入围供应商名单及优惠率在临河区政府采购网公示。本次确定的定点供应商有效期为2017年1月 1日至2017年12 月 31日。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范围内,并经临河区财政局批准为定点采购方式的项目,按以下两种方式采购:(1)、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办公家具采购项目、5万元(含)以下的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可以在入围供应商中任选一家直接谈判确定;(2)、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40万元的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项目、10万元---60万元的办公家具项目、5万元(不含)以上的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必须选择3家及以上入围供应商竞价后,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人。
六、本次入围采取资格审查入围的方式,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在临河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从事本行业的相关资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供应商,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
3.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5.专业资质要求:
A包:具备车辆加油经营资质;
B包:具备车辆保险经营资质;
C包:具备车辆维修经营许可证;
D包: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
E包:在临河区有固定销售办公家具的展厅及良好售后服务能力;
F包:具备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装修装饰施工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七、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从2016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不含休息日),到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成功后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电子版);未报名登记的不能参加投标。
2.供应商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提供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在临河区固定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
(5)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7)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开户银行许可证。
备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资料(复印件要求内容清晰、完整准确)。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见谈判文件;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 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号园
联系人 :王雅琼 联系电话 : *******
2.采购单位名称:临河区财政局
联系人 : 艾艳梅 联系电话 : *******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标签: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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