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微信公众号“福建人社”运营技术服务项目2024年公开招投标的公告
政务微信公众号“福建人社”运营技术服务项目2024年公开招投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采购及招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37号)的要求,经研究,拟通过询价采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运营技术第三方服务,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及实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福建人社”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负责“福建人社”政务新媒体的内容管理和运维管理,包括微信内容策划、文字和视频素材收集、编辑排版、图文海报设计,微信动态管理、用户分析以及其他相关的运营技术支持等,同步更新运营今日头条APP“福建人社”头条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含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有开展微信公众号内容运营服务等相关项目经验(注: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五)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指派专人负责对接省人社厅微信公众号工作,进行新媒体策划、发布优质图文消息,按期优化内容运营;
2.指派省级及省级以上专业媒体专业记者开展人社厅重要新闻报道的采访撰稿等工作;
3.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在省级及省级以上主要媒体推出省人社厅报道,并在其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融媒体平台推荐、转发。
(二)运营维护要求
1.微信推文日常编排推送: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每日完成微信公众号文章推送(包括周末、节假日),包括时政新闻类、官方评论类、政策解读类文章,人社信息类文章根据出稿时间进行推送。需同步更新头条号。
2.根据采购人需要制作推文配图,设计栏目图标,提供节假日、活动、主题宣传海报。
3.后台设置及维护:根据要求,设置关注回复、关键词回复,进行专题设置和菜单栏维护等;
4.推文推广:应持续关注文章后续动向,包括且不限于文章传播力、浏览量、公众留言、转发情况、舆论等,做好文章的推广和宣传,确保运维效果。
5.半年分析、年度结案报告:服务期第七个月的上旬提供前六个月的分析报告,服务期满一年后的10日内提供年度结案报告:内含撰写和发布情况、图文转化率、粉丝增长数量及趋势,阅读量分析,微信推广情况,并制定推广计划和提出运维建议。
6.数据统计:每周统计发布的微信数据:内含发布时间、微文题目、WCI值及排行等基础数据。
7.制作人员安排:对接负责人负责推文政治性专词、意识形态用语和编辑排版整体效果审核,完成分析报告和结案报告;微信编辑负责当天及次日推送的选题搜集和版面编排创作。为确保更丰富的传播效果,需配置美编岗位负责海报、长图、公众号形象和一般视频编辑工作。
(三)运营维护服务效果要求
1.制作人员安排:在合同期限内须确保每日(无论节假日)均能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制作要求,编排推送微信内容。如有节假日和突发事件,需及时加推。
2.保证推文的效率和质量:须确保在每日编发微信工作中遵守意识形态工作纪律,确保推送信息内容无政治性、文字性、功能使用性、排版性错误。每日微信编发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和信息发布审核内部工作机制,未经审核的微文不得对外发布,未经同意不得对已发布微文进行修改和删除。
3.注意保护知识产权:确保使用的字体、图片、动画等内容无知识产权纠纷。
4.编辑推送消息需具有有效的传播效果,推文样式、图片库丰富,能持续提高关注用户数和活跃度,提高推文点击阅读量和点击量。
5.根据需要参与策划主题宣传,对“福建人社”政务新媒体宣传提供建议。
6.业务范围包含平面海报设计、动画制作等,具备处理微信开发和运营等各种后台功能的能力,能够根据省人社厅的需求,配合完成相应工作。
(四)服务最高限价
人民币18.75万元/年(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以最高限价18.75万元为基础采用下浮率方式。
(五)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后期续约情况根据到期考核情况确定。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产品单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概由投标单位负责。
(二)投标委托: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文件须对招标单位的具体招标内容有实质性响应,包括所有投标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单价、结算方式、送货方式,所有产品报价均为含税发票并送达采购单位指定位置之价格。
(四)投标以后,如果投标单位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可予以接受,但不退回投标文件。
1.投标单位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单位,以替代原有的投标书。
2.撤回投标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但开标后不得撤回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小组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七、投标截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18时止。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方案、投标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交福建省人事人才研究所,并提交有效资质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701室
附件:1.资质材料
2.评标细则
3.福建人社微信公众号素材与设计要求
福建省人事人才研究所
2024年12月5日
标签: 公开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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