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农商银行关于智能视频监控行为分析系统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鹤山农商银行关于智能视频监控行为分析系统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鹤山农商银行关于智能视频监控行为分析系统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12-05

兹有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视频监控行为分析系统服务项目(NSZB******),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为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视频监控行为分析系统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及其他分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此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 2024年12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鹤山市沙坪新城路420号四楼办公室;

(三)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免费发放;

(四)所需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需要盖章存档);

3、领取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授权委托书(领取人为法定代表人除外)。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订装成册,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审核。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时间:2024年12月24日8:30-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东省鹤山市沙坪新城路420号四楼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

(一)时间:2024年12月24日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东省鹤山市沙坪新城路420号四楼会议室。

六、招标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联系人:陈先生、 任先生

电话: 0750-*******、0750-*******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420号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其他

(一)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确定中标单位后,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合同。

(三)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公告由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视频监控 系统服务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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