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和田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十和田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十和田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和田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已由批准单位: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以文件名称(文号):花府专议〔2024】245 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源:自筹,招标人为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承揽十和田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垃圾清运,拆除面积约20万㎡
项目总投资:848.4
服务期限: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自行承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对于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应提供2024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为的书面声明(违法违规行为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6.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三)本项目否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6日 至2024年12月25日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 09:30,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ZCZB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肖叔平
联系人:
马嘶鸣、苏正强、翟耐强
电话:
电话:
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05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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